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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加强农村水污染治理

作者:中国环境报时间:2023-08-30 08:32:21阅读数:

       水是民生之本,水环境质量好坏影响着每位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水环境治理是改善民生、造福百姓的民心工程。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明确提出,推动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这就要求我们持续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努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水环境的需求。

       经过多年持续深入的治理,我国农村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得到明显好转,但一些农村在污水收集处理、黑臭水体及小微水体治理、蓝藻水华生态修复、溢流及面源污染、河流长效管护机制及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短板和不足,需进一步加强协调,强化治理监管。

对此,笔者有三方面建议。

       坚持源头治理,加强截污控源。深入推进农村雨污分流建设,从源头上截污纳管,把每家每户厨房、厕所、洗涤产生的生活污水引入管网,提高污水收集率。在保证出水水质达标的前提下,选用符合农村地区实际、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污水处理工艺,采用人工湿地、生物滤池、水生态修复等先进技术深度治理污水。加强雨污混接错接治理,建设雨水收集、污水溢流调蓄等设施。加强对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业、种植业的监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防止道路边沟、坑塘沟渠等小微水体、小微湿地黑臭,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重视过程监管,精准科学施治。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厂(站)在线监控系统安装使用,落实污水处理设施管理维护单位和运行经费,建立污水收集处理绩效考核付费制度。建立居住小区等污水管网巡查和管理养护工作机制。优化调整路面清扫方式,杜绝垃圾、渣土、路面清洗污水通过雨排口进入河(湖)。重点关注不达标水体,深入开展排污口整治,严禁污水直排入河(湖),特别是农村工业园区中排放含重金属、难以生化降解成分以及高盐度的工业废水,不得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管网及设施。对农村岸线及河湖管理范围内的垃圾堆放点进行整治,减少雨季污染物冲刷入河(湖),防止垃圾渗滤液直排入河。

       强化结果导向,推动水质改善。持续加大投资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推广企业建厂、村(镇)建网、县(市)补贴、考核付费的模式,推进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普及化建设、专业化运营。严格日常监管,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完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强化溯源追查和执法,重点查处河道沿岸工业生产、餐饮、洗车、洗涤、医疗等单位超标排污和偷排污水行为。做好宣传引导,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农村污水处理厂(站)等治污设施向公众开放,营造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加大违法排污行为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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