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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提前完成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作者:管理员时间:2019-01-07 08:47:59阅读数: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2018年四川省提前一个月完成6个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的发放。

  根据国家统一要求,2018年度须完成钢铁、精炼石油产品制造、农副食品加工工业一屠宰及肉类加工、农副食品加工工业一淀粉、陶瓷制品制造、有色金属6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从统计数量来看,四川省列入2018年清单核发的企业数量有1291家。

  难度虽大,但截至2018年11月30日,除28家不具备发证条件的企业外,四川省在清单内已核发1263张排污许可证。

  自加压力,提前1个月完成核发

  “排污许可证是企业自证守法的法律文书,可谓是企业的‘身份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管处处长陈尧认为,有了这张证,企业将明确知道自己到什么时候该做到什么程度,也知道做不到的后果。

  为做好这一工作,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全面部署,不仅将排污许可核发进度和质量等目标纳入《2018年度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考核,还不断加大技术投入和人员保障力度,建立和完善建管处牵头、评估中心支撑、市州组织实施的上下联动排污许可工作机制。

  2018年年初,在全省生态环保系统工作会上,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厅长于会文强调,要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工作。年中,他又要求21市(州)环保局局长必须高度重视,摸清企业底数,制定核发计划。

  “说实话,要提前1个月完成,需要克服很多困难。”陈尧说,从企业来看,今年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占了核发工作的重点。列入清单核发的企业数量有1291家,屠宰及肉类加工行业就占了88.3%,有1134张需要核发。

  “而这一行业的特点是数量大、面广,核发工作推动起来较为困难。”同时,陈尧认为,审核管理机制不健全、审核能力不足、企业环保管理薄弱、企业历史遗留环境问题等因素也制约了进度。

  如有的地方生态环境部门因畏难而不敢核发;有的由于对行业界定理解不准,摸底排查不严,不该申报的误报,或该报的漏报了。

  紧扣“早、新、严、实、紧”,突破各个难点

  陈尧坦言,能最终提前1个月完成任务,主要紧扣“早、新、严、实、紧”5个字,对各个难点进行突破。

  “‘早’,就是部署安排早”。2018年年初,在全省生态环保系统工作会议对排污许可工作做出要求和安排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及时邀请生态环境部专家对全省生态环保系统进行审核业务技术专项培训,并提早通过文件和工作群等形式,组织各市(州)进行摸底排查。

  “‘新’,则是指工作机制新。”一方面结合四川省委关于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开展排污许可现场调研、座谈讨论和问卷调查,总结梳理全省排污许可核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制定排污许可实施工作方案。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全省“环保大讲堂”平台,对全省生态环保系统开展培训,动员宣传排污许可工作的重要性。

  针对审核能力不足、企业环保管理薄弱问题,四川坚持将培训指导做到“实”处。

  2018年4月,组织全省生态环保系统进行了审核业务技术专项培训,组织编印《排污许可申请与核发实用手册》、刻录淀粉等6个行业培训视频光盘下发21个市(州)。 8-10月,对广元、巴中等7个市(州)的企业人员开展申报技术培训,提高填报人员技术水平。

  核发底数摸清,才能事半功倍。“在摸底核发中,我们秉承一个‘严’字”。为摸清6个行业企业核发底数,四川多次组织摸底排查,并对上报清单开展核查,严格把关;对市(州)上报的暂不发证的28家企业,逐一分析,现场核实确认;按照市(州)、行业全覆盖的原则,完成60张证初查和32张证现场详查工作,并将发现问题通报市(州)进行整改。

  同时,分别采取进度月报、周报和日报方式进行调度,对推进不力、进度较慢的地方以多种方式进行通报,层层传导压力,督促确保完成任务。

  今年将对过去两年已发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抽查

  “企业‘身份证’发放到位只是第一步,未来还有很多事需要做。”陈尧说,下一步,四川将依托污染源普查数据,对2019年须核发的行业企业做好摸底调查工作,避免漏报、误报。

  对核发人员继续加强培训力度,指导其对各类政策文件、培训教材、核发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内容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能力,不断提高核发水平。继续指导、督促企业申请填报,落实排污企业主体责任。

  为满足监管需要,2019年,四川要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抽查技术指导工作。以遵照“行业全覆盖、市州全覆盖、以点带面”的原则,对2017年和2018年已发排污许可证开展质量抽查及技术指导工作。

  “光培训、指导还不够,还要主动服务,提高审核效率。”为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将明确各环节审核时效和责任,建立高效畅通的协同核发机制,提高核发效率。对纳入核发范围的排污单位,要按时核发,确保应发尽发。

  跟上服务的同时,严格执法也不能放松。四川省还要严格执法监管,开展持证执法专项检查,对企业无证或不按证排污进行惩处。监督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发质量,做到不带病办理排污许可证,杜绝单纯为完成核发任务而降低标准和要求。

  在技术支撑方面,将整合智力资源,加快组建排污许可专家库,并对地市州的核发工作和企业进行指导。(文章来源于中国环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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